除身份证件之外,任何个人物品都不允许带入考试区域,个人物品须存放在考点指定的地点,并且考试过程中或休息过程中不再接触这些物品。违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:自带文具和键盘、钱包和钱夹、电子及通讯设备、计时器、参考资料、食品和饮料及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违规的其他物品。如果在考试过程中或休息时发现在考试区域,考生携带上述任何物品,考场管理员将立即向ETS报告,考试将不被评分,考试管理员也有权禁止或者终止考生的考试。